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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研究院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 2024-05-07 点击数量:1962

依据《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新型研发基地组建实施方案》对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建设主要任务和计划工作安排,利用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工力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支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现有科技成果进行进一步研发,此专项原则上不支持基础研究、理论研究等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见效慢的项目,旨在为科技开发、样品研制、中试、孵化、产业化提供预研究经费支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尽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经费资助分为一般项目10-30万/项,重点项目30-50万/项,根据项目需要执行周期为2年。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申请不限项。

项目申报、实施、经费管理、绩效评价等流程,参照《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工震发〔2022〕4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由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会同科技发展部、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面向工力所科研人员,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研发。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工力所内在职人员,应遵照以下要求:

1. 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研究和实施,并具有独立承担或组织人员完成项目任务的能力。

2.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4. 支持在前期科研项目、开发项目的基础上申报研究院专项,分方法类、产品类两种项目类型。获批的研究院专项相关内容不允许重复申报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5. 项目申报书需详细说明研究基础、项目预设目标、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技术路线、实施方案、质量保证、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向、应用场景、市场前景分析报告(包含申报科技成果转化产品目前市场需求、研究技术优势、未来价格市场优势、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优势等)等,并给出预期成果、关键时间节点进展、考核内容及指标完成时间等。

申报书预算内容需要体现合理性和相关性。

(三)科技成果转化产权:

1. 项目的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于工力所。

研究成果全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原理、设计方法、设计图纸、理论计算、控制程序等全部交付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负责培训成果转化人员,使成果转化人员掌握该技术的整套原理、系统模型、分析方法,制造工艺等,并确保在未来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顺利实施。根据科技成果转化需求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配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安排。

2.按照《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工震发〔2023〕49号)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人员按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实际贡献获得相应奖酬。

二、项目考核与绩效评价

项目考核侧重于成果的应用指标考核,考核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重点项目专利成果不少于4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一般项目专利成果不少于3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

2.方法类成果,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需要文章、行业标准、奖励等高水平、高质量成果支撑其方法的创新性;需要工作原理、方法模型设计方法、计算程序支撑其可行性;需要方法应用(或对已有方法的替代)实例支撑其实用性、高效性。

方法类成果绩效评价需要至少需要1篇SCI文章(中国科学院二区或一区)支撑其方法的创新性,绩效考核时SCI文章仅可相当于1项发明专利,并且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工力所基本业务费专项为第一标注。

3.产品类成果,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需要有专利成果支撑其独创性、先进性;需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认证、评估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认证意见,支撑其可靠性;应开展示范工程应用,模拟成果应用场景支撑其推广应用的可行性。

产品类成果绩效评价需要提供详细的成果图纸、文案、样机、详细技术参数,项目经费中需预留经费允许第三方试制,并试制成功。其中:软件成果类成果绩效评价需要出具正常运行报告、功能手册、操作手册、软件安全测试报告,软件须界面友好、易于交互使用。

三、考核管理办法

1. 进展汇报评价

获批项目每年进行一次项目进展汇报,并提供纸质材料。研究院组织专家按项目申请任务书时间节点进度进行评价。中期考核不通过的项目进行意见指导整改、经费暂缓拨付直至完成整改或取消该项目支持。

2. 专利成果评价

需按获批项目任务书年度执行,按期未完成即为不合格。专利成果评价不合格需限期整改。

3. 转化成果评价

第三方试制不成功、第三方评价检测不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估不通过,即为成果评价不合格。转化成果评价不合格需限期整改。涉及的第三方机构需提前由研究院审批通过。

4. 按期未完成项目管理办法

限期整改项目3个月内需要再评价,评价结论不合格项目依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我所各类自主的项目,评价结论将影响到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评定和聘任。凡项目评价结论为不合格的负责人,当年度个人年终考评时,不能评为优秀科研人员。

5. 研究院专项不设立绩效奖励。

三、申报指南

本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1. 重大工程地震灾害智慧监控与评估系统平台

聚焦石油化工系统、电力能源系统、重大交通枢纽和桥梁、大型数据中心和通讯设施,服务具有地震预警触发、地震触发和常态监测的地震安全监控软硬件平台,支撑建立震前风险评估、震时应急评估和震后恢复性评估的地震风险评估软件平台,未来争取实现不同地震场景的精细化情景构建,满足震害风险点识别、应急处置建议等要求,与国内相关行业机构开展合作,构建业主、省级和国家级服务平台,力争开展监测设备、风险评估、情景构建等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

2. 城市工程系统地震灾害监测与情景构建系统平台

服务基于多元传感系统的城市基础设施地震灾害智慧监控系统平台,基于物联网技术构建分布式传感和数据汇聚系统;争取研发基于图像的响应测量和损伤识别终端,建设轻量化结构台站系统,形成结合传感网络、数值模拟、系统仿真和风险分析决策的智慧化监控平台。为建立中国城市地震灾害情景构建软件系统奠定基础,进行基于数值仿真地震灾害模拟,利用智慧监控的实测数据进行模型修正和更新。未来形成城市巨系统地震灾害演化过程的数字孪生系统平台,打造震前损失预测、震时震害速评、震后恢复与工程抗震韧性提升技术体系和系统平台,提供大城市和城市群工程系统风险评估产品,服务于城市规划、综合防灾、应急救援等领域,支撑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国家重大工程。

3. 工程地震安全检测、鉴定与抗震新技术研发

聚焦轨道交通沿线建筑的震振双控需求、可移动与不可移动文物的防震保护需求、建筑与桥隧抗震鉴定与加固改造需求、建筑功能性非结构部件及设备系统的抗震试验、计算与震振防护需求,与国内减隔震产品制造企业、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设计院、质量检测企业合作,开发新型三维减隔震装置及其内力与变形多参量监测系统,开发抗震新材料及其新型结构体系和抗震加固改造技术,开展减隔震技术咨询、抗震鉴定评估咨询、地震灾害防治区划咨询、新装置新材料新技术创新研发与成果转化。力争建立工程抗震安全性检测平台,提供结构、非结构和减隔震装置的地震安全检测、监测与鉴定服务体系,争取加快实施国家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和城市更新战略。

4. 城市关键系统地震灾害自动化防控平台。

研发多种形式的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终端和软件。深入开发、熟化地震燃气自动关闭阀门、高铁预警、电梯等地震紧急应对与处置系统,广泛推广应用于城市生命线、重大基础设施、高铁轨道交通,能源、电子生产等行业地震灾害风险防控系统。

5. 岩土体致灾风险宽动态精密感知与预警技术研发

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深入实施与区域性重大发展战略,瞄准高速铁路、越江跨海大桥、高库大坝、核电站、港口码头、煤田矿产、LNG储罐等重大基础工程与设施,面向地震、降雨、交通、波浪、爆破等多种极端灾害形势,为开发适于岩土体地基、构筑物和土-基-结作用的多相多介质宽频高敏长寿命致灾响应感知与预警关键技术提供技术和方法支撑,力争解决地上、地下重大基础工程地基和支护土体的灾前受力状态、灾时演化行为、灾后恢复过程等不同时段精准感知难题。

四、注意事项

1. 项目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21日前报名,进行初步登记、筛查。

2. 项目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28日前将纸介质申请书一式五份提交至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69办公室,李兆焱),电子版同时提交至邮箱:lzhy@iem.ac.cn,逾期不予受理。

3. 将择期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4. 论文等成果的署名和标注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工震发〔2022〕42号)执行。

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兆焱,15124575177

施洪金,13284635035


附件:

1.管理实施细则

2.项目申请书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科技发展部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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