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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春季毕业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26 点击数量:246

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地震局研究生教育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对2025年春季毕业答辩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办理答辩手续的程序

(一)申请答辩资格审查

1.课程要求

按照培养方案完成相关课程、通过综合考试,总学分达到20学分以上。

2.文章及成果

按照《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执行。

3.预答辩

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相关要求参照《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完成预答辩的时间最迟为2024年12月31日。

4.其他

应缴清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答辩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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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答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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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通过春季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拟于2025年7月颁发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待授予学位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方可颁发。

三、毕业生离所

毕业生需集中统一办理离所手续后方可离所。毕业生档案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统一寄派。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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