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5 月 03 日
研究生教育
关于推选2020年黑龙江省“三好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7

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评选表彰办法》(〔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所评选省级三好学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所正式学籍非定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3人。

三、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研究所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学位课成绩排名在前50%。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研究所倡导的公益活动和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严格参照评选标准申请,填写省三好学生确认表,33017时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weitao@iem.ac.cn,同时微信告知王维韬老师。

2.经人才部初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结合导师代表和管理部门的推荐意见确定初选人员,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3.所内公示5个工作日,报送省教育厅审批。

五、表彰奖励

对省教育厅评选通过的省三好学生,由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省三好学生确认表装入本人档案。

六、其它

1.省三好学生申请表(一份,A4纸双面打印,必须使用第三人称填写)。

2.“三好学生”获得者未能按期毕业答辩则自动取消荣誉称号。


附件:黑龙江省三好学生申请表



人才资源部

2020年3月27日